印尼進口手提電話 筆記本電腦和臺式電腦限制通知
印尼進口手提電話 筆記本電腦和臺式電腦限制通知
印度尼西亞貿易部最近頒布了82/M-DAG/PER/12/2012法規,對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的進口和經銷進行了新的規定。
此項新法規規定只有持有貿易部頒發的特別許可證,并且與至少3家本地經銷商合作的注冊進口商才能進口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嚴禁私人進口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及臺式電腦。不能提供特別許可證將導致貨件退還。進口商必須持有以下相關文件,以獲取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進口商注冊號碼:
進口商識別號碼(API),海關識別號碼,和電子產品及其零配件的特別進口商識別號碼;
與至少三家經銷商的合作協議證明;
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進口商的從業經驗證明;
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經銷商至少三年從業經驗的證明文件;而且,
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進口商注冊號碼有效期只有兩年。
進口商必須持有以下證明文件,以獲取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進口協議:
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進口商注冊號;
由印度尼西亞貿易部出具的進口商品識別商標;
由印度尼西亞通信和信息部出具的電信設施和裝備有效證書;
印尼語標簽紙;
由當地公正處和商務外交官確認的外國委托人任命書證明;
一年內進口商品的計劃;以及,
外國委托人確認一年計劃的聲明。
其他關鍵要點:
·進口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只能通過經銷商經銷,不可直接與消費者或零售商交易。
·此項法規同樣適用于運送至自由貿易區和免稅港的手提電話,手提電腦以及臺式電腦。
·所有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的進口活動將由原產國鑒定人核實。鑒定人必須擁有至少五年進口經驗并且在海外有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和網絡。
·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注冊進口商必須提交月度報告。
·若有兩次未提交月度報告或半年內沒有進口手提電話,手提電腦或臺式電腦,許可證將被撤銷。
為了避免收件人因沒有進口資格造成清關不成功,退件,銷毀等后果將會由發件人承擔,凡需要發往印尼的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臺式電腦等貨物均需要發件人本人承諾確認收件人有進口資格才能發送,如有不便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