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件方為AMAZON的貨物注意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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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香港FEDEX通知,不論貨物目的地國家,如收件方公司為AMAZON(亞馬遜)或美國FBA(Fulfillment by Amazon:亞馬遜提供的代發貨業務),隨貨發票上必須注明真實進口商的公司名、聯系人名、電話及詳細地址。發貨人寄運貨物前,必須先與真實進口商協商好貨物的清關及派送事宜,必須要確保貨物到達當地后,進口商會配合處理貨物清關并支付貨物進口當地所產生的相關費用。AMAZON(亞馬遜)是一間網絡電子商務公司,并非真正的最終收件者,所以亞馬遜不會協助處理貨物清關及支付稅金等事務.
請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轉告發貨人,寄運貨物前請確保隨貨資料正確和齊全,我司交寄服務商前將不予再審查貨物及隨貨資料,如違反相關規定,導致的一切后果及費用,將由發貨人承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