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有電池如何發dhl國際快遞
貨物有電池如何發dhl國際快遞
在日常的國際快遞中,貨物中有電池存在著潛在的危險,引來各快遞服務商的關注,相應的對電池產品的查驗也慢慢的變得嚴格。鑒于此,華美聯運國際快遞在此分享一下電池貨物如何發快遞的操作指引,以供廣大顧客朋友們在快遞電池貨物時做些對照參考。
帶有電池的貨物要求非常嚴格,而且只要貨件不符合要求就必須退件重新操作才能再交。有鑒于此,現我司明確最新的操作要求:即日起,如果貴司交寄的貨物帶有電池,請務必于運單的品名欄中清楚注明貨中電池包裝的指示代碼(PI***),同時隨貨要提供與貨內電池相符的MSDS證明(鋰電池要有38.3報告信息)和正本電池信。如因貴司未主動在運單的品名欄注明貨中電池包裝的指示代碼,或者隨貨提供的MSDS證明和電池信與貨物不相符,導致貨件到達香港后被DHL截扣而需要退件的話,由此產生的提貨費由發貨人承擔。如貨件從DHL退回后仍需重新操作中轉,我司將收取操作費HKD50/票。
電池DHL收費標準:
1、30KG以內按HKD100/票收取;
2、300kgs以內按HKD200/票收取,大于300kgs的超過部分按HKD0.6/KG收取
DHL對電池的操作要求:
1、電池必須是獨立包裝,以防止產生短路;
2,是內置電池請務必確保所有寄運的電子產品均處于關機狀態,不能開啟;
3,隨貨必須附有齊全并且已通過鑒定有效的電池資料( DHL: MSDS證明和正本電池信;UPS:對應的電池信 );
4,所有電池的MSDS必須注明有電池的型號,同時必須與發票(發票上品名描述須注有電池種類及型號)和實際所寄電池型號相符;
5,如果寄貨物附帶為鋰電池,MSDS中必須注明有效的38.3測試報告信息,證明電池已通過相關測試。38.3測試報告文件不強制要求隨貨寄運,但DHL將可能隨機要求發貨人提供38.3測試報告協助查核。
注:如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準確的資料走貨,服務商將可能截扣貨件拒絕寄運,并要求發貨人安排取回,由此產生的提貨費用及時效延誤,由發貨人承擔。請發貨人寄運前確保資料準確及有效!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具體優惠價格,歡迎直接來電話咨詢或是通過我們在線客服人員咨詢.